吃两大碗的稀粥。
林夏烟刚放碗筷,女工们也一个个都摸着肚吃饱了。
于雪识趣的挨个的收拾碗筷,林丹雪也站起,帮着她把碗筷放盆里。
然后于雪在厨房一个人忙碌着洗碗。
“于雪,辛苦你了,要不我来吧!”这些活儿本来一直是林丹雪的,她看于雪抢着,有些过意不去。
“不辛苦,不就是洗碗吗?原先在我家里,大家的碗筷也都是我洗的,而且用的都是很冰的池塘里的,这里有锅里烧的乎,不冷不,刚刚好,洗的舒服!”
烟雾缭绕中,于雪拿起一个葫芦瓢,从旁边的缸里又舀了几大瓢到锅里,然后麻利的清洗着一个个碗盘。
林丹雪见状,笑着了:“那次我来!”
第二天上午,林夏烟在屋里梳妆打扮,随意挑了一件衬肤的真丝旗袍穿上,带上一个相的手包,就打算去,继续寻觅潜在的客。
然而,她才刚刚和于雪打算门,大门外就传来了阵阵叫门声。
于雪看了林夏烟一,林夏烟了,她便将门栓打开来。
门一开,外面就立即走来四五个打扮洋气的女人。之所以说洋气,是因为她们和这个年代大多数女人有所不同,穿得不是那千篇一律的蓝袖,而是有些鲜艳的颜,搭的裙也都看着比较新。
林夏烟才刚刚打量了一她们,就见她们中间走来一个女人。
那女人穿一旗袍装束,将发都挽在脑后,扎成了一个髻。
眉目如画,妆容清淡,却很适宜。
“平媛?”林夏烟惊讶的看着她,一便认了来。
平媛嘴角轻起,微微笑着:“好力啊,这都能认来,我这帮好友啊,她们乍一看都认不我来了呢!”
林夏烟笑笑,“我对人一般印象都比较刻!”
看着周围四五个人,林夏烟便知,她的财运又主动上门来了。
“夏烟,你还是那么会说话,上次从你这儿买了衣服回去,不知被多少人夸奖了呢,得我都舍不得将那些衣服送人。这不,我的妹们不甘心,非要我带她们也来你这儿买!”
于雪看着穿旗袍的平媛,也是吃了一惊,没想到,就换了件衣服,换了个发型,整个人变化就如此之大啊!
没了原先那妖娆的市井气息,现在的平媛反倒是更多了分大家闺秀的淑女气质,恬淡静雅,耐看至极。
“她们都是来看衣服的吧,刚刚好,我这儿刚了一匹新货,你们随我来啊!”
与其在大街上辛苦买主,这自己登门送钱的回客是最让林夏烟喜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