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1. 首页
  2. 精品其他
  3. 熟悉的陌生人(韩少功文集)
  4. 第36章 也说美不可译

第36章 也说美不可译(2/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自然,对时态注重有时又成了西方文学的利。克·西蒙写《弗兰德公路》,运用了很多句,用大量的现在分词给以联结,以求变化时间觉,使回忆中的画面仿佛发生在前。这机心和努力,中文译本很难充分地传达,读者无论如何也读不来,只能隔墙看,听人说姿容了。

但形成全球统一语言的目标恐怕尚十分遥远,是否可能,也基本上据不足的空谈之中。语纷繁各异,其短都是本土历史文化的结晶,是先于作家的既定存在。面对十八般兵,作家用本民族语言来凝定自己的思想,自然要考虑如何扬己之,擅刀的用刀

不可避免的。

与此同时,西方语言也在徐徐向包括汉语在的其他语靠近,比方英语中的修辞限制成分有前置倾向,德语中有“破框”趋势等等。

英文的词变化特别方便,~ing可沟通动词和名词,使之互相转换;诸多动词带上~al或~ful等等,即成形容词;再加上~ly,又成了副词;加上~ment或~ness一类,则成名词。词际组合能力因此而得到化,常能造些奇妙的句,也是不可译。比较起来,中文的词限制就僵一些,词的活用因无词形的相应改变,也视之为不那么合法的“活用”而已,屡屡被某些语法老师责怪。近年来好些作家心于一词多,如“芦苇林汪汪的绿着,无涯的绿着”;“天蓝蓝地胶着背”;“一片静静的绿”(引自何立伟的《白鸟》)。这就是把形容词分别动词化,副词化以及名词化,类如某些英语词后面缀上~ing或~ly或~ness时所取的作用。“(某老太太)很五十多岁地站在那里”(引自徐晓鹤《竟是人间城廓》中写人倚老卖老的一句),更是把数量词也形容词化了(换一文法来说则是副词化了),同样是突破词限制,力求与英语的词法优势竞争。只要这类试验更能达意传神而不是瞎胡闹,我都以为没什么不好。

从词到句和篇章,翻译的麻烦就更多了。

对主语和人称也不可虎。“昨日城市,归来泪满巾。”汉语读者决不会认为这两句诗有什么残缺和阻滞,然而译家必定皱起眉,来一番锱铢必较地考究:是谁城市?是我?是你?是他或者她?是他们或者她们?想象成“你”城市,读者可以多一些怜悯;想象成“我”城市,读者可多一些悲愤……汉诗从来就是任由读者在叙述空白中各择其位各取所需,于朦胧幻变中把读者推向更为主动积极的受状态,但英文不行,不确定人称,后面的动词形式也就跟着悬而不决。用英语语法无地切割来,的可能丛林常常就剩现实的独秀一枝。

本章尚未读完,请一页继续阅读---->>>

还有时态问题。中国人似乎有特异的时间观,并不总是把过去、现在以及未来区分得清清楚楚。虽然也很现代化地用上了“着”、“了”、“过”等时态助词,但这方面的功能还是弱。文学叙述常常把过去时态、一般现在时态、现在行时态模棱混,读者时而亲临其境,时而超其外远远度量,皆悉听尊便少有妨碍。这个特有时候在文学中有特殊功效,我在小说《归去来》开篇用了“现在”、“我走着”等字,但又不时冒叙说往事的气。英译者静女士在翻译时首先就提:你这里得帮我确定一,是用过去时态还是用现在时态。结果,一刀切来,英密冷酷的时间框架,锁住了汉语读者自由的时间,小说画面忽近忽远的效应,顿时消除。

这样说来,并不想证明中文就如何优越。有些语言学家曾经指过,英文文法法网恢恢,以法治言,极其严谨、繁复、绵密,也许现着英人逻辑实证的文化传统。而中文似乎更适合直觉思维、辩证思维、艺术思维,也更简练直捷。这些判断即使于名重资的大专家之,恐怕也还是过于冒险了一些。

随意落笔,单复数的问题不可忘记。莫言写《透明的红萝卜》,单就译这个象征的标题来说,就得踌躇再三。是译成一个透明的红萝卜呢,还是译成一些透明的红萝卜呢?在觉细腻的读者那里,一个与一些所提供的视觉形象很不相同。中文中不成问题的问题,一英语便居然屡屡成为了问题。

英文是以动词为中心来组织“主动宾”句的空间结构,以谓语动词来控制全局,一般说来,不可以无所“谓(语)”。“山中一夜雨,树梢百重泉”;“清光门外一渠,秋山”;“声茅月店,人迹板桥霜”……汉语用语素块粒拼合来的这些句,依循人们心理中天籁的直觉逻辑而泻,虽无谓语,却是不折不扣有所“谓”的,有严格秩序的。但它们常常使英文译者莫能助,难以组句。


【1】【2】【3】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