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的说扁未。
依我看:难。
*最初发表于1997年《青年文学》杂志,后收随笔集《而上的迷失》。
掩卷应觉人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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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无争”法: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朋友们,事到了这一步,当然已经真相大白。我并没有袒护谁的意思,不,我对任何女人和任何男人的违法行为都极其反,包括反你们抓住的这个男人。也许他确实像你们证实的那样无耻和,既然如此,那他就是一个十足的小人。不过我还是觉得:同小人纠缠有什么劲?是不是太把他当回事了?是不是太抬他了?这件事很无聊,掺和无聊的事本就是无聊。这件事很恶劣,对恶劣的事兴致穷追不舍,本也是一恶劣。这样的小人什么时候都会有,但他们从来不在正人君的视野之,不会让正人君过分认真。你们什么时候见过李叔同先生与小人纠缠呢?什么时候见过钱钟书先生、朱光潜先生、沈从文先生与小人纠缠呢?真正得的人,无念无为,六清静。有知识、有教养、有阔大怀的人,不会费工夫去同世界上数不胜数的小人们斤斤计较以至吵吵闹闹推推搡搡地恶相百。这实在太没意思了。群众的睛从来都是雪亮的,历史从来都是公正的。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公自在人心。任何小人最终都要被抛历史的垃圾堆。如果我们有自信心的话,如果我们相信历史的话,那么就不必依靠派所而让历史来应有结论吧。
诗曰:
1997年5月
这“法”那“法”都用过以后,事会怎么样呢?嫌疑犯会不会被送到派所去给予法办呢?我难以预料,也暂且不表。我要说的是:如果一桩简简单单的案都可以说个翻云覆雨天昏地暗,那么真碰上一些大问题或者大学问的时候,比方什么“人文”呵,什么“存在”呵,什么“学”呵,什么“现代”呵,什么姓“社”还是姓“资”呵……理还简单得了吗?“共识”和“公论”一类妙之还可以通过大、大讨论、大辩论来获得吗?即使这个世界上的人统统成了文凭闪闪职称赫赫并且学富五车满嘴格言的知识阶级,即使我们可以天天夹着装书学术来学术去的,我们就离真理更近了吗?
“构陷封”法:当然,我还要指一,这位被你们视为受害者的女人,很有意思的是,为什么今天一个人现在这里?旅游区的女人这么多,为什么这件事不发生在张三的上,不发生在李四的上,不发生在你们这么多可敬女士们的上,却偏偏发生在她的上?你们看看,她涂艳抹,枝招展,还得这么丰满,不,是这么,这一切还不意味耐人寻味吗?她几乎天天来这里一个人游——这不是我说的,是刚才两位先生说的。她几乎总是对所有的单男人都暗送秋波,拉拉扯扯——这也不是我说的,是刚才两位女士说的。你们不信的话就去问他们(可惜他们已经走了)。我们大家也可以对这些事展开调查和讨论。事只有地调查和讨论才会真相大白。这位女士,你有胆量接受大家的调查吗?你为什么一个人来到这里?你结婚没有?离过婚没有?在婚前和婚后你同多少男人有过亲密的关系?大家不要笑,我在问她呢。你为什么总是在这一带对男人……真是奇怪,你的事刚才大家全都一目了然你为什么没有勇气承认(已经走了的“他们”现在变成了“大家”)?你如果不是心里有鬼的话,怎么可以回避事实?
学问易改难改,
……
现代前难后亦难,
才是谁说的:以后要禁止单男人旅游,要禁止单女人抛面,起码也要禁止公园里一男一女的可疑接近。这是什么话?我要再问一句:这是什么话?那位先生你不要狡辩,这就是你刚才说的,就是你们这一伙的意思!我不是傻,不会听不懂。你们大家都想一想吧,已经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了,还有人居然如此无视人权,居然要剥夺所有单男人和单女人的旅游权以及恋权,这对人的残暴扼杀,难不是比一两件扰案件更可恶?难不是更有危险么?说这话的人,到底要把我们的民族和社会带到一个什么地方去?他们是在打击什么吗?不,事实很清楚,他们动不动就要告官的真实目的,是要召回专制封建主义的幽灵,重建一个禁锢人的社会,取消我们每一个人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自由。我们能答应吗?对,你们说得对:我们一千个一万个不答应!
死的说活言无尽,
话语争霸百家残。
实在太难。
世间悲喜从看。
书山此去多歧路,